收到的失业保险基金后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由企业负担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虽然文件只提到“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未明确规定应在哪个具体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按国家规定统一上缴的一项收费,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只是以工资总额做为计算依据,并不是企业的人工费用,不属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因此,小编认为,对于收到的失业保险基金后,其会计处理如下:
在列支的时候是记入管理费用的,如果不是要退发给职工的我想是红字冲销管理费用,假如是要退发给职工那么就列其他应付款。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个人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

2、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因为个人所缴纳部分最后在月末用现金冲回,所以支付时,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收到的失业保险基金后的会计处理,现在您会做了吗?更多会计干货,尽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欢迎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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