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对应的会计处理则可以这样做: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递延收益
假设按x年折旧,每年计提折旧的同时结转递延收益:
借:营业成本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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