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是什么意思
本项目可根据“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经营性应付工资,不包括应付工程人员工资)、“应付福利费”(经营性应付福利费,不包括应付工程人员福利费)、“应交税金”(包括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不包括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有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等帐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计算填列。
不过,在填列此项目时,如果存在非正常原因而引起的“应付项目”的减少,应当予以剔除。
例:A公司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5000元。根据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应作“资本公积”的增加:
借:应付账款5000
贷:资本公积5000
此项业务不会引起利润的调整,也与现金流量无关,但在以净利润为起点调节现金流量时,若“减:应付账款的减少”5000元,则会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5000元,从而造成错误。
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怎么计算
1、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拓展资料
将“净利润”调整成为“经营活动现金净额”,需要进行以下4类调整计算:
(1)扣除非经营活动的损益(筹资和投资活动的损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财务费用;投资损失(减收益)。净利润扣除“非经营活动损益”后,得出的是“经营活动净损益”。
(2)加上不支付经营资产的费用: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待摊费用减少;预提费用增加。
这6种费用已在计算利润时扣除,但没有在本期支付现金,将其加回去,得出“经营活动应得现金”。
(3)加上非现金流动资产减少:存货减少(减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包括应收票据减少(减增加)、应收账款减少(减增加)、预付账款减少(减增加)、其他应收款减少(减增加)。
(4)加上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包括应付票据增加(减减少)、应付账款增加(减减少)、其他应付款增加(减减少)、应付工资增加(减减少)、应付福利增加(减减少)、应交税金增加(减减少),以及递延税款贷项(该项目的性质特殊,也可列作非经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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