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没签合同如何结算
答: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接工程中的人工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来完成.对于总承包工程来说,劳务分包工作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否管理好劳务分包工作,不但影响总包工程的进度质量,还会影响总承包单位的信誉.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通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合作关系,劳务分包内容一般为工程施工的劳务作业,主要包含人工费、二三项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等.双方通过定期验工计价进行结算和支付."营改增"后,劳务分包企业属于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建筑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将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分包成本.
一般没什么约定俗成的东西.按照实际结算.
如果你觉得工程量变化不大,直接合价包干都可以和他们谈,说好工程量变化多大范围以内不进行调整.
如果你觉得工程量变化可能会比较大,可以先谈好单价,用图纸工程量先核个合同总价,最后再以设计图纸工程量(含变更增加量)为上限进行结算就可以了.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方式
答: 1、自带劳务承包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第一种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
在第二种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
在第三种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可见第一、二种形式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作业分包含义只能涵括第三种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情形不能等同.
实际中,双方最好是签订合同,这样能够减少纠纷,更具法律效应.以上就是所有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没签合同如何结算的问题讲解了,不知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吗,如需更多解答,可以点击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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