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职工发放自产的加湿器作为福利费用吗
要先确认收入再结转入成本费用,因为税法规定用自产的商品作为职工福利要视同销售,即要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将价税合计金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即200*500*16%(收入+销项税),最终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转入管理费用-福利费中
公司向职工借款的税务处理
企业向职工借款,需要注意一下几方面:
1.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正常经营,从而体现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是利息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最基本前提.
2.需要向职工索取发票.职工虽然不能开具发票,可以到当地税局申请代开发票,增值税征收率为3%,税额需要职工先行缴纳,并且加上附加税.
3.借款利息所得税前扣除,需要比照税务认可的扣除标准.根据规定,企业向职工借款,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借款的利息水平.借款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借款的合法性
《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个人借款是可以适当提高利率的.这也变相的说明了国家对于企业向个人借款的情况,是给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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