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社保是按照应发工资缴纳吗?

2019-04-11 15:0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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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有实发工资和应发工资之分,我们在缴纳相应的税款或者五险一金的时候,是按照不同的标准去缴纳相应款项的。那么试用期社保是按照应发工资缴纳吗?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计学堂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试用期社保是按照应发工资缴纳吗?

实际上社保金的缴费基数既不是按基本工资,也不是按实发工资,而是按每年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规定缴费基数的范围(从最低标准到最高标准),然后你的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每年去社保中心办理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的时候,参考你的实际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的范围内选择一个标准作为你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比较接近你的实发工资的。

试用期社保是按照应发工资缴纳吗?

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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