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还款会计分录

2019-04-08 13:3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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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是我们在会计初级中的一个重点,也是比较容易混淆的一个点。收入,我们所需要关注的两个点分别为定时和计量,主要是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退货还款会计分录吧!

退货还款会计分录

1、购买方可以凭红字发票,做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等(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已经付款的

借:应收账款

贷:材料采购

2、部分商品退货的,购货方根据重开的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如果商品全部退回,供货方根据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冲销原账面记录,购货方不作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退货还款会计分录 

收入的确认原则

1.1 收入的确认基础———权责发生制

现代企业形成以后,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受托责任便成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共同关注的问题,从而逐渐成为财务会计的目标,权责发生制就衍生于这样的经济环境之中。

从复式簿记的观点来看,确认一项收入的同时会确认一项资产的增加或一项负债的减少;确认一项费用的同时也会确认一项资产的减少或一项负债的增加。权责发生制实际上涉及所有会计要素的确认。但收入是会计要素中最复杂的一个要素,收入的确认,特别是何时确认,可能是财务会计最复杂的问题之一。收入的确认是收取收入的权利已经发生,与之相关的费用确认则是支付费用的责任已经确定,所以,权责发生制主要是针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来说的。

1.2 收入确认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中,规定了商品销售、提供劳务、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三大类交易或事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同时考虑到了建造合同、非货币交易、租赁、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期货、投资、债务重组等交易和事项的特殊性,对它们的确认原则在各自的具体准则中又单独作了规定。从各项确认的内容看,相比以前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收入确认的条件不是所有权凭证或实物形式上的交付,而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等实质性条件。

好了,关于上述“退货还款会计分录”的问题,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我们的收入一般会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中。如果大家在学习上或者工作中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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