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取得的销售收入免所得税吗

2019-04-03 14:5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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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很多同学都在问老师出口退税是不是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我可不可进行免缴纳税收啊!其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企业再出口货物时所获得的增值税税款不计入利润征得税的。

出口退税取得的销售收入免所得税吗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基本上出口时享受免税的待遇,但是对于其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可以退税的,即退税其实退的是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既然是进项税额,那就是与销售成本(或费用)有相应的关系了,如果得不到退税时,转计入成本,则纳税人的利润总额是减少的。既然得到退税了,则利润总额是增加的,在这个角度上,间接与企业所得税还是有关系。在这儿我们是确定的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则是不考虑以上选择与不选择情形之下的问题讨论。

出口退税取得的销售收入免所得税吗

出口退税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货物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货物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等科目,按当期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出口退税就是将原来采购中支付的采购款项中的税额部分,由国家再补偿回来,支付给销售方的增值税中已经包含了国家征缴的税款,所以出口之后进行退税,当然出口退税取得的销售收入就可以免所得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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