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简易计税能否抵扣进项税
答:不得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计税和简易计税项目的,如何划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X(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
增值税项目销售)÷当期全部销售额
先计算销售开发产品收入与房相收入的比例计算出销售开发产品应分的进项税;
销售开发产品应分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刘分的全进项税容额*(当期开发产品的销售额当期全部
销售)
再计算简易计税项目与一般计税项目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
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体据进行划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新销售开发产品应分植的进项税额X(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
以上详细介绍了房地产简易计税能否抵扣进项税,也介绍了计税和简易计税项目的,如何划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明白房地产企业简易征税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