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工程的人员异地工作期间工资个税怎么缴纳?

2019-01-07 10:0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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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规模现在越来越大,跨省的工作越来越多,尤其是建筑行业,更是跟着工程走,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跨省异地工程的人员异地工作期间工资个税怎么缴纳呐?

跨省异地工程的人员异地工作期间工资个税怎么缴纳?

答:

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跨省异地工程的人员异地工作期间工资个税怎么缴纳?

异地缴个人所得税跨境申报材料?

答:

纳税人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申请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申请书; 2、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年审合格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在当地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鉴证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在当地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是否独立核算,是否符合查帐征收条件,工程用工情况.(财务核算是否健全的审核要点见附件.) 3、建安施工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4、建安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建安施工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  6、建安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通知书"或证明复印件; 7、建安施工企业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8、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复印件(指报批合同); 9、建安施工企业开户银行、帐号(在当地或总机构帐户); 10、建安施工企业审批工程项目涉及人员名单(截止申请之日前工程项目的涉及人员,附身份证复印件); 11、上述第10条所列全体人员,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的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扣缴证明(由原个人所得税征收税务机关出具). 1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单位公章: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施工的,既要有总公司公章,又要分公司公章. (2)工程总分包合同:有分包的必须提供总分包合同. (3)建安施工企业在当地临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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