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可以给分公司开具发票吗?
答:1,如果分公司有增值税业务,可以向税务局领购增值税发票.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不过注意一点:对企业附设的不在同一县(市、区)国税局管辖范围内不单独核算收入的工厂、车间、仓库等分支机构,相互移送货物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2,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公司统一核算的当月应缴增值税总 额×[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税销售收入÷公司统一核算当月应税销售收入总额]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 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 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以下是我的理解:分公司要向总公司开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要满足以下条件:独立核算,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4,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平销商品,只要两者内部协商好即可,税法上并无相关的硬性规定.
增值税有哪些类型呢?
答: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1 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 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 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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