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销售差额部分能否列入福利费?

2018-11-26 10: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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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销售差额部分能否列入福利费?当然是可以的.用外购或自产的商品或服务低价销售给企业员工,在小编看来就是非货币性福利有支付,详情请参看下文.

低价销售差额部分能否列入福利费?

答:可以列入福利费.非货币性职工福利费即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职工福利费,实务中存在企业高价买进的商品或服务,然后低价转售给职工,实际上就是向职工提供了补贴,

企业以低于企业取得资产或服务成本的价格向职工提供资产或服务,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以低于企业支付的价格向职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企业在出售住房等资产时,应当将出售价款与成本的差额(即相当于企业补贴的金额)分别情况处理:

(1)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职工在购得住房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直接计人出售住房当期损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该项差额相当于是对职工过去提供服务成本的一种补偿,不以职工的未来服务为前提.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福利也是属于"职工薪酬";但是,在税务上由于涉及实物等,非货币性福利会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低价销售差额部分能否列入福利费?

低价向职工转售商品或服务如何会计处理?

1、约定有服务年限的会计处理

转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待摊费用(出售价款与成本的差额+相关税费)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同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等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根据出售资产性质不同,可能涉及税种不一样)

出售后每年摊销: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长期待摊费用

2、未约定服务年限或职工已经达到企业规定的服务年限

转售时: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等(出售价款与成本的差额+相关税费)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同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等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根据出售资产性质不同,可能涉及税种不一样)

低价销售差额部分能否列入福利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上文已经就这两个问题为大家做了详细地介绍,工作中仍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继续通过在线提问的方式询问我们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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