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有一项股权转让业务,协议约定:股权变更手续完成后,对方分二次支付我公司转让款,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照收款时间分期确认收入?有无相关税收文件规定?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问:我公司有一项股权转让业务,协议约定:股权变更手续完成后,对方分二次支付我公司转让款,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照收款时间分期确认收入?有无相关税收文件规定?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您好,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权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规定,将所发行的认股权确认为一项权 益工具。如果认股权持有方到期没有行权的,应当在到期时将原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答
当然是按照余额转股权哈 答
您好!没明白你意思,这个个税其实跟公司无关。是代扣代缴个人的 答
您好,1是税法口径,2是会计口径 答
你好,可以根据进度做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没有收到 就做应收账款处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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