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缴税额与当月工资有关吗?

2017-06-22 09:53 来源:网友分享
1316
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是对员工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

全年一次性奖金,俗称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计税办法,对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办法是:首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年终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但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月,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则应将年终奖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除以12的商数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其次,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年终奖,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比如说,某员工去年12月当月绩效工资是19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18100元。计算公式则为:[18100-(2000-1900)]÷12=1500(元),根据工资薪金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规定,找到15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这样,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奖金收入—当月工资与2000元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8100—(2000—1900)]×10%—25=1775(元)

如果该员工当月绩效工资是2200元(已超过费用扣除额2000元),仍领取年终奖18100元,则按照12个月分摊,每月奖金=18100÷12=1508.33(元),找到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应纳个人所得税=18100×10%-25=1785(元)筹划奖金数额可合理节税

由于个人所得税采取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设置级距,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有时会出现收入相近,但税后所得相差很大的情况。比如雇员小张全年奖金为6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5%=300(元);雇员小王全年奖金6001元,则应纳个人所得税6001×10%-25=575.1(元)。计算结果,小张的税后所得为5700元,小王的税后所得为5425.9元。虽然小王的税前奖金比小张高1元,税后却比小张少了274.1元。

税务专家表示,企业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筹划年终奖金额来进行合理节税。比如个人领取的年终奖金数额在6000元至6305.56元之间,统一以6000元来发放就更为合适,而年终奖金在24000元至25294.12元之间,就应选择24000元发放。这样就不会出现“奖金多,现金少”的矛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年终奖个税如何计算?与当月工资有关吗?

    与当月的工资有关,您参考一下: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分步法)   (1)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3)计算步骤:分步法   一个前置工作:比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和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①高于:分步法计算;②低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二者差额后的余额后分步法计算。   分步法:   1.找税率:前置后的数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算税额:前置后的数额,按上述第1步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注意】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典型例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000元。情况1:当月工资:5000元;情况2:当月工资3000。   情况1:每月奖金=20000/12=1666.67(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数105。   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情况2:每月奖金=[20000-(3500-3000)]/12=1625(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数105。   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0)×10%-105=1845(元)

  • 年底发放年终奖是否要与当月工资合并缴纳个税?

    "不需要,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根据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 那就是当月应发工资扣除社会保险后的余额 与3500元做比较,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应缴个税=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应缴个税=年终奖+月工资-3500/12 -速算扣除数 是不

    先用年终奖除以12得到的商数,确定税率,速算扣除数 然后用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当月工资低于3500,需要用年终奖减去工与3500的差额,然后按上述方法计算的

  • 当月工资薪金和年终奖选单独计税,捐赠金额可当月年终奖扣税吗?

    当月工资薪金和年终奖选单独计税,捐赠金额在根据当月的税收所得收入来限制,因此不能用当月的年终奖作为捐赠金额来扣税。 税收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相关征税法规及政策来规定,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捐赠税收扣除方面的政策,可以在当地税务机关网站上查询或者去税务部门咨询,了解更加细节的政策。 拓展知识:捐赠金额是指纳税人捐赠给慈善团体或公益组织的款项,可以在申报纳税时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对于捐赠的支出可以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当中扣除,但是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他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20%。

  • 发年终奖,按发年终奖当月工资低于3500多少,就把差额扣除,这里发年终奖当月工资是扣除社保后的工资吗

    您好,发年终奖,按发年终奖当月工资低于3500,就把差额扣除,这里发年终奖当月工资是扣除社保后的工资。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