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营改增后,二手房转让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是否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收入?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
问:营改增后,二手房转让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是否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收入?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

当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时,只有直接财产原值取得房屋时所支付的价款,才能计入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并不包括在内,例如某个个人原先买入一处价值100万元的住宅,经过一段时间后出售该住宅,售出价格为120万元,此时只有100万元的价款才能计入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增值税。所以,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不包括在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内,是正确的。 答
同学你好 看这个文件 财税〔2016〕43号 答
您好,因为您是个人,个人是消费终端,增值税不可抵扣,所以增值税要计入房产原值的。 答
您好,这个现在是免税的哈。 答
你好,成本也需要价税分离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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