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物料制作费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2018-06-12 17:3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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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具体情况请看下文,如有不懂的地方欢迎点击窗口的答疑老师进行咨询。

广告物料制作费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超过扣除标准,是会计与税法不一致的地方,上年超标广告费结转本年扣除,您不需要账务处理,只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做纳税调整,调减应纳纳税所得额即可。

广告物料制作费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例:本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为20万,根据规定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5万,实际发生与限额的差额5万为本年报表中的“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的调增额,亦为明年报表中的“加: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的调减额。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扣除: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等企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告物料制作费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了,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窗口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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