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人士能享受的税收优惠

2017-05-19 11:3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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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由于残损或残疾程度严重,身心功能严重障碍,不但个人生活不能自理,而且影响参加社会生活和工作,是社会水平上的残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三条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六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第四条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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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和退役士兵增值税优惠政策能同时享受吗?

    答: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和退役士兵增值税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适用于残疾人自营经济活动,对应的增值税是不征收的,而退役士兵增值税优惠政策是指政府要尽可能的减轻退役士兵的税负,从而提高其及家庭的生活水平,但是增值税优惠是有条件的,平时要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 拓展知识:残疾人自营经济活动是指残疾人以自我经营方式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如自营商店、经营小餐馆等,这种活动不受行业和规模的限制,可以根据残疾人的身体条件、个人能力及兴趣特长来选择自营项目。

  • 同时招用残疾人和退役军人,能否叠加享受税收优惠?

    残疾人和退役军人同时招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因为残疾人和退役军人在国家成立时都有其重要作用,国家对其贡献也会给予一定的回报。有关政府对残疾人和退役军人提供税收优惠的政策有很多,比如残疾人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而退役军人可以获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比如,加拿大的《残疾人优待法案》规定,残疾人可以享受加拿大的税收优惠,以及医疗福利和就业补助等优惠政策,而加拿大的《退役军人抚恤法案》则规定,加拿大有资格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退役军人,其企业所得税将大大降低。 另外,国家还可以采取其他政策支持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的就业,比如建立就业补助基金,提供就业培训服务,实施就业扶持政策等。此外,还可以向残疾人和退役军人提供其他财政支持,比如社会补助、教育补助等。

  • 退伍士兵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能享受个税减免优惠吗

    你好 成立的个体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 如果是吸收退伍兵就业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

  • 歺饮业个体工商户,己核定所得税率,经营者是退役士兵,之前未备案享受退役军人税收优惠,现在还可以享受退役军人的税收优惠吗?

    您好,这个去税务局备案一下就可以了

  • 企业招聘的员工既是脱贫户又是残疾人时,可以同时享受残疾人保障金和重点群体的优惠政策不。

    您好,不可以的 企业招用的同一就业人员如同时具有多重身份(包括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应当选定一个身份享受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文件依据:《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第四条第(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