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无偿取得的土地如何入账?
答:在新准则下对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
如有相关凭证,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
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价格计量.

无偿取得的土地会计核算怎么做?
答:取得时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
贷:递延收益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及迁移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如是正常施工所必须程序,那么应计到该项资产的成本中.
对于房地产企业,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计到"无形资产"科目中,而应计到"开发成本"科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通过无偿取得的土地应该如何入账的相关内容介绍,相信通过本文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解决疑问,本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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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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