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的七大注意事项

2017-05-12 09:3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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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一般纳税人都需要在网上进行增值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三个附表。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在一般计税的情况下在主表中应填报在第几栏?

答:需要填在主表中第一栏即可,无需填报第2、3或4栏,因为第1栏允许≥第2栏+第3栏+第4栏。

2.《进项结构表》的税额与《附列资料(二)》的进项税额有差额怎么办?

答:《进项结构表》与附《附列资料(二)》中的进项税额相差在1元以内的系统可以保存通过。个别企业差额在1元以上的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解决。(也可手工调整税额,尽量与发票数据一致,纳税人能自行清卡)

3.纳税人正式申报时提示“保存失败,主表累计数失败”怎么办?

答:因为主表的累计数系统没有自动带出来且无法手工填写,纳税人需要将主表删除,重新进入主表申报界面,输入本月的销售额后,可以带出累计数,其他数据正常填报,然后保存,再正式申报。建议企业多试几次,如果仍然无法申报成功,请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申报。

4.纳税人在正式申报时提示“一窗式比对失败”怎么办?

答:一窗式比对的是《附列资料(一)》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和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开具发票的金额、税额的数据,正常情况下,必须完全一致,若有几分的差额,请更改《附列资料(一)》,使之与开具发票情况相符;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局查明原因,以保证及时申报成功。

5.本月纳税人网上申报时,《附列资料(一)》填报时第10列与第14列不一致,网上申报无法通过,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网上申报时根据发票汇总表的数据填写《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0列后,第14列数据自动带出,但14列数据是四舍五入后的数据,有时与第10列数据有误差,与主表校验时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第14列是锁定的,但是税务机关前台可修改,可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修改。

6.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已经在地税机关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在营改增后补开发票,这种情况如何能在网上申报成功?

答: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一)》时,按开具发票情况正常填报第1至4列,在第5、6两列将补开发票金额与税额按负数填报。也可以补开的发票可不申报,“一窗式”比对不符的,可到税务机关清卡。

7.营改增后继续开具地税发票的该如何申报呢?

答:2016年5月1日后如果仍使用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或者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地税发票,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上述收入时,填报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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