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和货物包括哪些?

2017-05-11 11: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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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哪些项目不征收增值税?小编为你整理了营改增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和货物

问: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括哪些?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下列货物不征收增值税:

(1)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不征收增值税。

(2)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3)因转让着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

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4)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

(5)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6)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包括调拔在内)集邮商品,不征增值税。

(7)血液中心(站)供应临床用血浆,暂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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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营改增中涉及到的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包括哪些?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什么?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征税范围看图片

  • 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吗?应税项目包括哪些?

    您好同学; 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咱们: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对外赠送、给股东分股利都是视同销售;

  • 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吗?应税项目包括哪些?

    是的,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应税项目包括:货物的销售、劳务的提供、房地产的出租等。

  • 新的税法中还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吗?具体包括哪些?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是都改为征收增值税了吗?

    以前的非应税主要指交营业税那些,现在全面营改增了,都是交增值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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