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如何办理出口免(退)税资格认定?

2017-05-11 09:4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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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问: 营改增纳税人如何办理出口免(退)税资格认定?

答:出口企业首次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提交相关的资料进行备案。已备案内容如有变化,企业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重新办理备案。如变更退税方法,应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方可重新办理备案。办理业务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出口企业:

(1)《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信息中没有银行账号信息或信息需修改的提供)。

(5)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应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提供上述第(2)、(3)项资料。

其他单位:

(1)《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信息中没有银行账号信息或信息需修改的提供)。

(3)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研发机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

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不再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备案。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1)《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2)根据所提供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应提供对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出口货物劳务,且未办理过出口退(免)税备案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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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办理

     (一)通过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生成的《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免费下载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提供;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退税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按规定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的银行账号之一。  (二)从事国际运输服务的,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下同):  1.从事水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2.从事航空国际运输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3.从事陆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三)从事港澳台运输服务的,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物权证明;  2.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台湾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及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船舶的物权证明;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船舶的物权证明;  3.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港澳台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四)采用期租、程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承租方,需提供期租、程租和湿租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从事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兼营出口货物劳务,未办理过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已办理过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兼营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及电子数据,提供符合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要求的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

  • 出口企业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是否有时间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规定,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或签定代理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企业办理退税登记时需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并报送以下资料: (1)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 (3)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特许退(免)税的单位和人员还须提供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凭证。 出口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后再给予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

  • 小规模出口免税没有办理免税资格认定可以免税申报吗

    您好!不可以的。要先去申请免试资格才可以,不然是要正常交税。

  • 您好。请问如何办理出口退税资格的注销?

    您好,您具体是什么情况,是不做出口业务了吗

  • 有出口权的小规模纳税人怎样办理免税认定?

    你好,去税局填写出口免税备案登记表格做备案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