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这个职业,学好了是财务总监,学不好就是家族企业里的被告人。我入行第一天师傅就拍着我肩膀说,小伙子别怕,增值税专票飞到你手里是幸运,飞到你脑门上就是噩梦。他这话我一直记着,直到去年我因为把进项税转出多做了五万被老板叫去谈话,才明白噩梦分真噩梦和假噩梦。进项税转出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税务局告诉你:这笔钱你之前拿来抵扣了,但后来发现你拿它去干别的事了,比如给员工买月饼、给老板装修办公室、或者你的仓库着火把存货烧光了。税务局翻脸不认人的时候,你必须老老实实把已经扣过的税再吐出来。怎么做会计分录?我当年第一次实操的时候差点把“进项税额转出”记成“老板年终奖追加”,还好旁边老会计一巴掌把我拍醒。今天咱们用几个活生生的案例把这事掰扯清楚,保证你看完下次遇到进项税转出能笑着把分录写完。
先说要领:进项税是你买东西时多掏的那笔钱,税务局答应还给你——但条件是你得把它伺候舒服了,票要对、时间要对、用途要对。一旦这钱不是用来生产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比如你拿它建了个职工食堂,或者你买的原材料被洪水冲走了,那之前抵扣的税就要原路吐回去。吐回去的时候,会计分录就是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个贷方科目是个神奇的存在,它像你前男友,平时不联系,但一到清算的时候就会冒出来要债。很多新手看教科书上写“借:管理费用,贷:进项税额转出”,以为很简单,结果做错了方向,变成多抵扣了一次税。我当年就干过这种事,把该转出的业务做成了正常抵扣,多退了十二万,专管员打电话来问我是不是给自己发年终奖了。
第一个案例,也是最常见的。公司买了一台空调装到老板办公室里,专票金额一万,税额一千三,会计小刘啪一下就给抵扣了。老板吹着冷气看报表,突然说不对啊空调是给行政楼用的,应该算办公设备吧?小刘说对啊办公设备可以抵扣。结果三个月后税务局稽查来了,指着空调说你这不是办公设备,这是集体福利——因为公司规定外地员工出差可以住在老板办公室旁边那间休息室,空调覆盖了两间房。税务局判定空调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不能抵扣。小刘当场傻眼,连夜请教了我。我告诉他,第一步记得转出之前已经抵扣的一千三,做分录:借:固定资产——空调(原值调整)或者直接借管理费用?不,看标准处理。如果是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应该将已抵扣的进项税转出,同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或计入费用。稳妥做法:借:固定资产(税额部分),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然后下个月申报时在附表二第15栏填数字。小刘搞反了,他做了个借:进项税额转出 贷:固定资产,差点把空调价值减到负数。我哭笑不得说你是想帮老板卖空调吗?正确的分录是借:固定资产 1300,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1300。这样空调的入账价值就变成包含了不可抵扣税额的一万一千三,以后计提折旧也能进成本。后来小刘说老师你讲得太及时了,不然我年终奖就变成补税罚款了。我说这有啥,我第一次报年报,把万元单位看成了元,报了八个亿的资产上去,专管员打电话来问咱公司是不是世界五百强,我说您饶了我吧,我就是把小数点点错了。
第二个案例更有意思。公司采购了一批原材料,专票上税额两万,已经抵扣。结果仓库管理员玩忽职守,把原材料放在雨棚下,连下三天暴雨,全变废渣了。老板问会计小王,这批料能不能做进项税转出?小王说当然不能,因为是非正常损失嘛,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存货,进项税要转出。小王想做分录:借:营业外支出,贷:原材料(成本部分),再借:营业外支出(税额),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老板说不对啊,这个营业外支出这么高,影响利润,能不能不提?小王差点就答应了,还好我正好去他们公司喝茶,一听赶紧拦下。我说非正常损失导致的进项税转出,不能直接挤入营业外支出,得先做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管理层审批后再结转。小王眨眨眼说他大学老师没教过。我说正常,因为老师怕你学太多变成老油条。正确分录:发现损失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原材料成本+已抵扣税额),贷:原材料,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然后等批准后,如果属于管理不善,借:管理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如果属于天灾等不可抗力,借:营业外支出。但这个案例里是仓库管理员没盖雨布,属于管理不善,应该走管理费用。小王按我说的做了,结果老板觉得他太较真,说都是自己人何必转出多交税。小王来问我怎么办,我说你要是不转出,税务局查到就会让你补税加滞纳金,到时候老板的脸会比暴雨后的原材料还烂。小王最后硬着头皮做了,半年后真的来了稽查,一看清单没问题,老板反而请他吃了顿饭。这事告诉我,做会计有时候就是做良心的守护者,虽然良心经常被老板怼。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用途变更的。公司去年买了一台设备用于生产,抵扣了进项税十万。今年老板突然说这台设备要用于研发某个免税项目,财务总监说那不行,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得转出。会计小白问,老师,我是不是要冲回当初的抵扣?我说错,你只需要在用途变更的当期做进项税转出,不是追溯调整。比如原设备价值一百万,已提折旧二十万,净值八十万。那么应转出税额=净值乘以当初的税率。当初抵扣的是13%的话,转出额=80万×13%=10.4万。但是注意,如果当初抵扣的是13%,现在税率变了,按哪个?按不动产分期抵扣?不对,固定资产转出的计算是:固定资产净值 × 适用税率。这块很容易搞混,我每次用之前都翻一下笔记,太拗口了。分录:借:固定资产——设备(假设计入资产成本)或借:管理费用?正确做法:对于固定资产,如果用途改变,应将按净值计算的不得抵扣税额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推荐借:固定资产(税额部分),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然后重新计算折旧。小白又问:那折旧也得调整吧?我说是的,之前的折旧不用调,以后按新的账面价值折旧。小白挠头说太复杂了,我说这还算简单的,要是涉及不动产,还得分期转出,前后算四十个月,像给税务局做时间旅行。小白说那老师你遇到过什么糗事?我说有一次我把不动产进项税转出算成了按原值一次性转,结果多转了三百万,专管员乐坏了,打来电话说谢谢你给我们送任务。后来我写了个备忘录贴在桌上:转出计算永远记住“净值×税率,不是原值”。
顺便提一句,进项税转出有一个非常容易踩的坑,就是转出后对应的进项票怎么办。很多新手以为转出就是把那张票作废,其实不是。你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5栏填上转出金额就行,不需要任何红字发票或者开票系统操作。但有一个前提:你必须能证明转出的那颗税确实已经抵扣过。怎么证明?就是那张专票已经认证并在之前月份抵扣了。所以做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时,最好在摘要里写清楚“某年某月某日因XXXX转出进项税”,同时把对应的发票号码、金额记录下来。万一税务局问你,你拿出凭证,说你看我转得明明白白。最怕的是那种“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抵扣的,反正我现在就转”的糊涂账。我见过一个会计,她把公司三年来的进项税转出全部写在一个科目里,没有任何明细,结果审计问她这些转出对应哪些发票,她一个字答不上来。那家公司后来被罚了三十万。
还有一个冷知识:进项税转出不仅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税抵扣,自然也没有转出的说法。但很多小规模公司拿到专票后,会计想“既然不能抵扣,我就直接入成本吧”,这是对的,但千万别把票认证了,认证了小规模纳税人系统会提示异常。我有个朋友就是小规模公司会计,把专票认证了,结果系统卡住了,税务局打电话让他更正,他对着电话哭了二十分钟。后来他转行卖保险了。所以说,做会计的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这个基础知识要是错了,比进项税转错十个点还离谱。
讲到这里,你可能会问: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是不是就这么几种?其实还有更多的情形,比如出口退税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那又是另一个层面的转出;比如取得异常扣税凭证需要转出;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简单来说,只要你的进项税对应的用途被税法打上了“不可抵扣”的标签,你就得转出。我的经验是,每次碰到新业务,先问自己这三个问题:这笔钱是跟增值税应税项目直接相关吗?如果不是,那肯定转出。是部分相关还是完全无关?要按比例计算。税额有没有跨度超过一年?要考虑净值。这三个问题能挡住90%的错误。剩下10%靠什么?靠你翻笔记,靠你向老会计请教,靠你偷偷看我写的文章。
最后说一个我自己的血泪教训。前年给一家贸易公司代账,他们采购了一批办公用品,专票税额五千,正常抵扣。后来老板说这批办公用品其实很大一部分送到了外地分公司当员工福利,我作为会计应该主动做进项税转出。但我当时太忙了,心想反正分公司也是公司,就当内部调拨吧。结果第二年税务稽查来了,把一个分公司福利费和总部办公费对比,发现比例异常,一顿操作查出我少转出三千多块,最后补税加滞纳金一共交了四千八。老板虽然没让我赔,但眼神里的失望比欠债还让人难受。从那以后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凡是涉及员工福利、个人消费、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这些字眼的发票,哪怕只沾了一点点边,也要做进项税转出。宁可多做三千,不少做三百。因为多做自己多记一笔账,少做就是补税罚款加上老板的咆哮。
现在你再看那个会计分录,是不是顺眼多了?借:成本/费用/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其实就是把之前占的便宜还回去。税务局不傻,他就像个精明的房东,你多用了他的电,他月底就来收钱。而你作为会计,就是那个负责记账的管家,别把账记错了就行。今天就扯这么多,再说下去老板该催我交报表了。想看下期聊什么,给我私信留言。如果哪天你发现自己做的进项税转出分录把科目方向搞反了,别紧张,我保证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毕竟,会计这个职业,就是一边犯错一边成长,最后变成那个连税务局都愿意请你喝茶的老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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