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长“3年追溯期”的界定标准

2017-04-18 13:3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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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受研发费用应在预缴申报加计扣除的影响,部分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也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追溯期产生了误解,有观点认为,企业2016年6月发生的研发费用未能及时加计扣除,最迟可以在2019年6月底以前追溯加计扣除。

那么,3年的追溯期限究竟该如何确认?本文从以下两方面分析说明。

一是从法理上来分析。应享受而未享受加计扣除的追溯期限最迟应从汇算清缴期满起计算3年的追溯期,而不是在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当月或当季度来计算追溯期。

二是从财务处理上来分析。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综上所述,无论是税收规定还是财务规定,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按月进行会计处理。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于年末汇总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然后企业根据年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并计算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因此,企业当年未能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追溯期,应从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次日起计算3年的追溯期。

以企业2016年6月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为例,企业应在2017年5月底前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加计扣除,如年度汇算清缴未能申报享受加计扣除的,最迟可以在2020年5月底前履行备案手续并追溯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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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是否可以追溯扣除?

    是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财政扶持企业创新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99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未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可以申请追溯扣除税收优惠,可以将已缴纳的营业税减免或退还,以及减免已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并将企业所得税税额缩减期延长至次年度实际申报纳税期限。 拓展知识:财政扶持政策是政府政策性行为,旨在通过政府对企业经营的横向补贴形式,帮助企业实现发展,减少企业的成本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企业的多元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分为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不同的类型。

  • 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没有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否可以追溯享受?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追溯享受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允许企业对该企业研发费用享受一定比例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因此,原先因不符合优惠政策的条件而没有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研发费用也可以追溯享受优惠政策。 具体的步骤是: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明确的条件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加计扣除;其次,按照《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管理办法》上规定的优惠政策分类,提交相应的材料,到税务机关申请加计扣除;第三,由税务机关审核材料,准予加计扣除或者不准予加计扣除;第四,准予加计扣除的,企业将加计扣除的数额抵免当期应纳税额,如果当期的税额不足够抵免,可以把多余的部分转移至未来3年统一申报;最后,准予加计扣除的,企业还需要按照规定定期报送相关资料,以便税务机关及时监督企业税务行为。

  • 您好,想问下研发加计扣除在汇算清缴中,比如公司有几个研发项目,其中一个研发项目的其他费用超过了扣除标准,但是总体的其他费用没有超过10%的标准需不需要调整加计扣除呢?

    您好: 加计扣除最新的政策是其他费用总体不超过总体研发费用10%即可。

  • 请问怎么界定研发项目结束,是不是研发项目结束之后的费用都不能加计扣除?

    你好,研究结束了就是研发项目完成了,就没有这个研发项目的支出了,更不可以加计扣除了

  • 老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没说一定要高新技术企业对吗?我们高新证书23年底过期了 研发费用能加计扣除吗

    同学你好,可以扣除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是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提倡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改进的明确目标。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创新性,推动技术发展;二是价值性,任何事物都应有他出现的价值,技术上取得一定成果;三是符合目录,规定。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一是烟草制造业;二是住宿和餐饮业;三是批发和零售业;四是房地产业;五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六是娱乐业;七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均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