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所得税的概念是什么

2017-04-14 10:3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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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未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从我国境内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预提所得税的概念如下所示: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均应就其收入全额(除有关文件和税收协定另有规定外)征收预提所得税。

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付款人)在向所得受益人(收款人)支付所得(款项)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税的一种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简称预提税,指的是源泉扣缴的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世界上对这种源泉扣缴的所得税的习惯叫法。

我国税法第三条和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十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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