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时剩余财产怎么分配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若是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但是要在完全清偿完债权人的债务才能进行。公司存续期间,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企业清算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因合并、兼并、破产等原因终止生产经营活动,为终结企业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企业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企业未了结的业务、资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企业清算主要包括自行清算、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三种类型。
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纳税人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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