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未抵扣发票能作废吗

2017-12-21 12:02 来源:网友分享
3740
已认证未抵扣发票能作废吗?据小编整理的内容发现,是可以作废的,关于具体详情为什么作废,如何作废?我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具体详情内容,会计学堂来为大家解答!

已认证未抵扣发票能作废吗

答:一、相关法律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

1)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2)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已认证未抵扣发票能作废吗

2、小结下:

要想作废一个已经开具并交付的发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四个条件:1)作废动作不能超过开票当月;2)取回开出的发票联和抵扣联;3)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4)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各种不符。

二、实际做法

1、当月作废,无法回避:想跨月作废技术上实现不了。所以,实践中,都是当月作废已经开付的发票的。

2、取不取回已经开具并交付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问题不大。反正税局不知道是否实际取回了。所以实践中,大多都没有取回发票联和抵扣联。因此,购买方在税局通知其转出进项税前,无从知道销售方已经作废该发票。

3、销售方肯定在抄税前作废发票的,并且在此之前认真”盘算“过作废哪些发票的。

4、是否已经记账,无所谓吧。即使做了账,也可以修改嘛。再说了,一般都是下月初做这个月的账,作废时(当月)大多还没记账。

5、购买方是否认证或不相符,其实销售方作废时也不关心。关键是:现在的系统,即使购买方已经认证了,销售方也可以作废。这是很要命的:理论上,已经认证相符的发票,应排除销售方单方面作废的可能。可惜的是:现在系统里,真的可以作废,即使购买方已经认证。

关于以上全部内容已认证未抵扣发票能作废吗?小编已经给大家介绍完了,如果你们还有其它疑问,或者还有其他会计内容想学习的,都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老会计答疑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你好老师,能麻烦告知开出的发票需要作废,但对方已认证未抵扣该怎么处理吗?

    你好,对方认证了就要抵扣,然后让他代开票系统里面开红字信息表,你们待会开红字发票。

  • 购买方已认证未抵扣的发票,销售方想要作废这张票怎么处理

    首先要了解这张发票的认证未抵扣究竟是什么意思?买方认证表明他已经核实了这张发票的真实性,抵扣指的是以发票为依据的税款的抵扣。如果买方认证的发票未抵扣,那么买方可能已经将这张发票记入了账本,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对该发票进行税款抵扣。如此,销售方可以正式提出作废此发票的申请,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最终完成发票的作废。

  • 已认证的发票可以作废吗?未认证的发票可以入账吗

    已认证的发票作废是不可以的,因为发票被认证后表明已经完成了税务的记账工作,如果作废的话就会影响税务统计、审计工作。未认证的发票是可以入账的,因为发票本身就是记账凭证,只是还没有完成税务登记和认证,但是会大大减少双方纠纷的可能性。例子: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乙方需要开具发票给甲方,因为两方的订单金额有争议,而乙方要求开具的发票却没有完成税务认证,这时甲方可以拒绝乙方的发票,防止以后发生纠纷。

  • 购买方未认证,我方把发票红冲了,现在把红冲的发票作废,对方还能正常抵扣吗

    是的,如果购买方未认证,把发票红冲后作废,对方也可以正常抵扣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购买方未认证的发票,经卖方作废的,购买方应当及时修改相关账务,不得申报税额。但是在卖方红冲作废后,购买方仍然可以抵扣税额,只不过要在报税时增加一项“未认证发票抵扣”。 拓展知识:发票红冲作废,购买方仍然可以报税时抵扣税额,只是购买方需要在报税时增加一项“未认证发票抵扣”项目,以便税务部门审核。

  • 作废了对方已经认证抵扣了的发票怎么办呢?

    你好,取回原票,重新开具新的发票给对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