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通常是将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然后在税务申报时,将其转出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这是因为进项税额是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而销项税额是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两者相抵,即为应缴纳的增值税。
结转的过程是这样的:首先,企业需要根据税务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然后,将进项税额转出,记入销项税额。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那么差额就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那么差额就可以作为税款抵扣。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借记“库存商品”或“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
2.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记“销售收入”,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3. 税务申报时,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拓展知识:在中国,增值税是一种主要的税种,其税率根据商品和服务的类型不同而不同。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抵扣,这就是进项税额。而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就是销项税额。两者相抵,即为应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