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收入个人所得税

2017-11-15 16:0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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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收入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个例题介绍计算两处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两处收入个人所得税

某人从A单位取得8000元,从B单位取得10000元,那么这两个单位应该如何对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又该如何申报纳税呢?

目前,对于个人取得二处或二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主要有如下文件的规定.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两处收入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承接上例,假如从A单位取得8000元(选择其为扣除费用方及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申报汇缴机关),从B单位取得10000元.(假设按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及税率)

那么,A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

B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10000×25%-1005=1495元.

如该个人选择到A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汇总纳税,申报税款为(8000+10000-3500)×25%-1005=2620元.

应补个人所得税:2620-345-1495=780元.

两处收入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上文小编介绍了例题供大家参考理解,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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