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30万起征点是否增值税附加税都不用缴纳

2021-04-04 14: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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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有一些减免政策,未达30万起征点是否增值税附加税都不用缴纳,是很多刚接触会计的新手同学容易头疼的问题,很多老板都有这个误区,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内不是免税的吗?不知道这个会计知识的朋友们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未达30万起征点是否增值税附加税都不用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只免征增值税,不免征消费税.

根据财税〔2016〕12号规定,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因该企业不免征消费税,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根据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目前各省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减按50%征收,因此,该企业应减按50%计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未达30万起征点是否增值税附加税都不用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减半征收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是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月销售额小于100,000.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直接免征,不考虑本月是否有向税务局开具/开具/购票缴纳的增值税,如果本月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减半征收.实际上,许多代表税务局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师也直接缴纳了一半的教育附加费.因此,税务局可能会将款项退还给您!

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在50%的税率范围内减免.同时,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已经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您可以享受上述50%的优惠政策.

上文讲诉了未达30万起征点是否增值税附加税都不用缴纳,不是所有都不用缴纳,不免征消费税,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但是要看具体是什么行业,有些行业是不可以的,大家务必融会贯通,把学到的知识点巧妙的运用到工作中去.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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