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增值税怎么做?

2020-11-10 09:4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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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条件比较好的,会置办一些不动产,不动产尤其是房产可以是增值的,也可以出租来增加不动产的价值。租赁公司置办建筑设施可以出租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出租所得也是缴纳增值税的,那么今天编者和大家一起讲解了个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增值税怎么做。

个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增值税怎么做?

答: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不动产取得的时间,按照相关规定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增值税怎么做?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特殊规定?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增值税怎么做?个人不动产出租也是一个很好的收入所得,一次投入房产或者设施,可以每年收租金来提高自己的收入。刚次编者的讲解个人出租不动产计算增值税怎么做的问题,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编者的解答仅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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