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累计一年报吗

2020-10-28 09:1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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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税进行了重大改革,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累计一年报吗?很多会计朋友不知道,大家对于相关内容了解的不够透彻,所以在遇到这类问题时不知道该综合分析.根据这个问题小编为了帮助大家处理这一层面的疑惑,总结了以下内容,我们来看看吧!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累计一年报吗

专项附加扣除是每年都要申报.

2018年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会议指出,要在确保2018年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

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累计一年报吗

扩展资料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累计一年报吗的,全部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据小编了解专项附加扣除是每年都要申报.为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看完上文的朋友应该知道了,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答疑老师!谢谢大家的关注和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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