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退回的所得税分录怎么写

2020-10-22 08:4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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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和会计准则在计算上还是有所区别的,作为财务人员的话应该都知道,而税法的话是非常严谨的,所以有出入的话就必须要做汇算清缴,那汇算退回的所得税分录怎么写?具体的内容小编整理了以下资料,大家看完就知道了.

汇算退回的所得税分录怎么写

汇算清缴退回的所得税,冲减所得税费用,因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按未来适用法,转为本年利润即可.

建议按原来计提缴纳的分录做相反分录 :

1、收到退回(注:不是税收优惠,是汇算清缴)

借:现金(或银存)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如果是财务软件,建议涉及到损益科目的,按正常的一方做负数,即做借方负数)

如果你计提的所得税是正确的,那么到这一步就可以了.

2、如果你计提的所得税与汇算清缴应缴纳的不符,则予以冲抵,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如果是财务软件,建议涉及到损益科目的,按正常的一方做负数,即做借方负数)

冲所得税费用的金额有可能与退回的金额不完全相同,注意这方面的差异

比如上年你计提了10万,实际缴纳了11万,现在退回2万,那么第一个分录金额是2万,第二个分录金额则 1万

3、将上面冲所得税费用的金额转入本年利润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因是财务软件,建议做成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负数

贷:所得税费用 负数)

汇算退回的所得税分录怎么写

企业所得税退回的账务处理

关于企业所得税退税的会计处理,有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收到的退税是企业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减项因素,应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科目;第二种认为实际收到的退税并不是企业实际经营收益,而属于获得的纯利润,应当直接进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科目.两者的共同点都在于坚持收付实现制,不同点在于收到退税款的性质认定.

这两种观点或失之于偏颇,或缺少基本的理论支持.

因为,盈余公积是企业税后利润分配过程中产生的,资本公积则有其特定的会计处理规定,将企业所得税退税所得跳过税后利润认定环节,直接进入利润分配环节,或者进入资本公积,显然不符合规定.

第一,企业所得税退税所得不能认定为税后利润,不能按照税后利润分配的办法处理.税后利润的认定有其严格的程序.退税所得不是企业直接生产经营结果,而是企业前期或者当期生产经营结果的延续反映,并且一旦获得退税就处于企业的实际控制之中,与税后利润有着本质区别.至于企业当期经营是否盈利,应当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企业所得税退税结合起来衡量.

第二,企业所得税退税所得也不能全部认定为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的减项因素.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制订角度和实际操作流程看,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类型较多,程序各异.受到税收征管规程的制约,不同目的的减免税,实际操作流程不同,企业所得税退税款最终用途也不完全相同,企业实际获得的经济利益也不完全相同,具体会计处理不可能完全一致.

汇算退回的所得税分录怎么写?汇算清缴退回的话小编建议大家按照原来计提缴纳的分录做相反分录,可以分为收到退回、计提的所得税与汇算清缴应缴纳的不符冲抵、所得税费用的金额转入本年利润三个部分来做分录,大家如果看完本文内容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财务知识可以继续关注本网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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