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福利费可以不缴纳个税

2020-09-04 09:2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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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会有小伙伴要问到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收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反反复复都差不多,但是因为税法是特别严谨的,所以大家在每个方面都要处理得当才行,本文就给大家分析下哪些福利费可以不缴纳个税,这个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将为大家解答,如果您不知道,本篇文章将会告诉您答案.

哪些福利费可以不缴纳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二、不用交个税的福利费大致有三类:

一、发给个别人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比如节日员工聚餐.

哪些福利费可以不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免征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哪些福利费可以不缴纳个税?其实在税收缴纳方面,虽然我们国家的税收种类是比较多的,但是给的优惠政策也有很多,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民政部个人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费都是不用缴纳个税的,其中的一些操作细节,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注意,尽量避免错误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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