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抵扣计算进项税不需要价税分离计算吗

2020-05-12 09:4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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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涉及到的税收抵扣问题是每一位学习财务的人都要掌握的基础知识,而税务政策是变化较快的一类,大多数初学者可能对这个问题一知半解,下面会计学堂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农产品抵扣计算进项税不需要价税分离计算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农产品抵扣计算进项税不需要价税分离计算吗

答:就是用20乘以抵扣税率,不用价税分离的.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准予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收购农产品在税法上讲是要进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具体做法:

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金额乘以13%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然后用发票上的金额减去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货物的成本进行入账,具体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等 发票注明金额x(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票注明金额x13%

贷:银行存款 发票注明金额

农产品抵扣计算进项税不需要价税分离计算吗

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会计处理

(一)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直接按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不需要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

例如:某公司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对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万元,此时,该公司直接按正常取得专票认证抵扣,可抵扣进项税为1万元.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某公司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3万元,此时,该公司能抵扣的进项税=10×10%=1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0.3-1=9.3万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已经改为16%)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抵扣计算进项税不需要价税分离计算吗?据会计学堂小编了解农产品抵扣计算进项税是不需要价税分离计算的.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从业者,大家应该也处理过一些这样的问题,如果有什么不足的地方,网站有答疑中心为每一位有疑问的学员解惑,感兴趣的话不妨来官网继续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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