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用于投资分配赠送需要确认收入吗

2019-12-16 15:56 来源:网友分享
7410
在日常的工作中,你可能会遇到企业将自己外购的产品或相关服务用于投资、分配或赠送,这个时候你该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呢?如果您对此有所疑问,请跟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解答.

外购用于投资分配赠送需要确认收入吗

投资直接转成本,薪酬会计上确认收入 .

关于视同销售的集中行为中,对于自产的均需确认为收入.

而外购的则要看情况 ,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继续流转)的应做视同销售处理  .

用于个人消费、集体福利、非应税项目(不再流转),则不是视同销售,而是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已经抵扣的则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如果是应税消费品则应缴纳消费税,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相同,均为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

外购用于投资分配赠送需要确认收入吗

视同销售在所得税和增值税方面的区别?

一、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文的规定,企业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在上述情形下,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此外,新企业所得税法采用的是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不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为此,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明确了六项不视同销售的情况,即,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理解国税函〔2008〕828号文的规定主要把握一点,就是区分是否属于内部资产处置关键是要看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发生了改变,没发生改变就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发生了改变就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

二、视同销售增值税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以上视同销售,均应按规定交纳增值税.

三、视同销售"两税"差异

同样是视同销售,但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的处理却各有差异,我们对此可归纳出以下几个要点,供企业在工作中参考:

所得税以所有权转移为前提,例如外购或自产产品用于无偿赠予、作为样品送给客户、作为投资、作为利润分配、用作广告、用于个人消费和职工福利等,都是发生了所有权转移的,如果所有权未转移,则视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例如外购或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

增值税则以发生流转作为视同销售,实施细则规定了八种视销售行为,都是有流转环节的.具体来说,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所有权未转移,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则不视同销售;外购用于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增值不视同销售(作进项转出处理),所得税要视同销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外购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是否需要确认收入的相关内容,相信您阅读本文后一定知道该如何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您随时登录会计学堂网站进行学习.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外购产品用于赠送不是不需要确认收入吗?

    属于视同销售,要确认收入的。

  • 老师,会计上外购的商品无偿赠送给他人确不确定收入?另外,外购的商品分配给股东投资者确不确定收入?

    外购商品免费赠送客户,按照视同销售处理,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市场公允价×税率/征收率)

  • 请问老师,公司外购的库存商品无偿赠送给别人(个人),需要确认收入吗?

    你好,不用确认收入的

  • 老师好 自产和委托加工的产品无偿赠送个人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外购的需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吗?

    您好,外购的需要视同销售不用确认收入,按库存商品结转就可以,这是税会差异,在汇缴时要填表,税务师经常考 【例题·简答题】A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2022年9月将一台抗震减灾设备通过某市政府捐赠给希望工程小学。税务师在进行税务审查时发现“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金额为:设备成本20万元及对应的销项税额(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8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3.64万元,合计23.64万元。计算该业务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方法(税、会各做各,最终找差异) 会计处理: 会计核算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23.64 贷:库存商品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4=28*13% 税法处理: 企业所得税做视同销售处理:(模拟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31.64 贷:主营业务收入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4 借:主营业务成本20 贷:库存商品20 纳税调整:找差异,按步骤做,千万不要混(只关注损益类科目) 第一步: 销售收入调整28,销售成本调整20,纳税调增8万元; 第二步: 营业外支出调整8万元(税法认可31.64-会计核算23.64),纳税调减8万元; 第三步:计算可以税前扣除的限额=利润总额×12%=100×12%=12(万元)。 超出限额部分=31.64-12=19.64(万元),在当年应做纳税调增,结转以后3年进行扣除。 填写《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在“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知识点中进行讲解。(捐增的2个税法可扣一个数填在1列账载处) 不用调整的,因为1.税法的收入-成本是调增了 2.会计上的营业外支出成本%2B收入*增值税,和税法的 营业外支出收入%2B收入*增值税,差异是收入-成本 要调减, 3.一个调增,一个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0

  • 您好老师,公司对外销售产品(外购)用于赠送、市场推广是否视同销售收入,确认税额

    同学你好,属于视同销售。 外购环节可以抵扣,赠送环节,确认交税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