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不能抵扣的范围有哪些?

2017-09-25 16:33 来源:网友分享
1587
进项税不能抵扣的范围有哪些?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了不能抵扣的范围,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具体规定了哪些不能抵扣,希望能帮助大家!

进项税不能抵扣的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了不能抵扣的范围,具体规定是:《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进项税不能抵扣的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文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了进项税不能抵扣的范围,更多精彩内容敬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