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

2019-07-09 11:0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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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是现代经济中的纳税大户,房地产企业需要交纳的税种是非常多的。房地产企业有的时候会产生分立,房地产企业分立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税务处理,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很清楚房地产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如何进行,本文将给予详细的介绍。

房地产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

答:房地产企业分立优化税务成本常用税收政策梳理-

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涉及企业分立情形较多,并且分立过程中多涉及不动产转让,因相关标的额大,方案设计不当的话就会给企业带来高额的税收负担。如何在企业分立在分立过程中实现税收负担最低,自然就是广大财务人员非常关注。

本文对企业分立过程中优化税务成本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流转税政策

优化税务成本最典型的政策就是符合整体转让条件不征增值税政策,主要政策依据是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二:

“一……(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

优化税务成本的政策主要体现为特殊性税务重组的政策,主要有:

1、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相关规定是:

(1)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的资产转让

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获得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

母公司获得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母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处理。

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

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处理。

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向母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子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

母公司按收回投资处理,或按接受投资处理,子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处理。母公司应按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相应调减持有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受同一或相同多家母公司100%直接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在母公司主导下,一家子公司向另一家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划出方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

划出方按冲减所有者权益处理,划入方按接受投资处理。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规定了特殊性税务重组的条件,相关内容为: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进一步放宽了企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对于股权收购,收购方购买的股权只要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即可证明该项重组行为具备经济实质,并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对于资产收购,受让方收购的资产只要不低于转让方全部资产的50%,即可证明该项重组行为具备经济实质,并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三、行为税政策

优化税务成本的主要政策资产划转免征契税。

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六条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房地产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

什么是企业分立?

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

企业分立是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形成与母公司股东相同的新公司,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从母公司中分立出来。

企业分立的司法解释

第十二条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

本文详细介绍了房地产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也介绍了什么是企业分立。企业分立指的是企业从一个主体变成两个主体,从一个企业成为两个企业。房地产企业分立的过程中产生的税务问题需要会计及时的处理。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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