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有效期由180天变成360天

2017-09-08 11:2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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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有效期由180天变成360天,希望大家在有效期内抵扣,以防影响税额,详细税规关于增值税专票有效期的请看下文详解!

增值税专票有效期由180天变成360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第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改为360日,仅仅适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增值税专票有效期由180天变成360天

第二、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仍为180天.

第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学堂小编温馨提示:

1.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改为360日,仅仅适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仍为180天。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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