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错误多缴税了怎么处理

2019-06-14 15:37 来源:网友分享
4641
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的税款。纳税人如果因为自身的失误,导致上缴国家的税款多缴了,需要怎么办呢?能够将多缴的税费追回来吗?计算错误多缴税了怎么处理?

计算错误多缴税了怎么处理

1、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逾期则不予受理。

2、纳税人变更名称或地址变更造成税务迁移的,纳税人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存);纳税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变更的,纳税人应当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再提出退税申请,在《退(抵)税申请表》中说明情况并填写变更后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退(抵)税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退(抵)税申请表(一)、退(抵)税申请表(二)

2.原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原件及复印件

4.正常工资薪金明细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5.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6.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7.纳税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退(抵)税申请表(一)、(二)一式三份。

计算错误多缴税了怎么处理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1]049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行申报和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该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计算错误多缴税了怎么处理?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逾期则不予受理。工作人员平时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注意,准确核算相关税费。有疑问的话,可以到会计学堂官网,找我们的答疑老师,在线帮你解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