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2019-06-13 13:1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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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出售和购入土地使用权是需要交纳税款的,那么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呢?下面是会计学堂的小编就此问题整理的相关财务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解释】对于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这一免税规定。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4.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第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第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以上的会计内容了吗?如果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联系,可以多多跟我们会计学堂的老会计交流心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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