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哪些?

2019-06-03 11:3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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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肯定是需要对土地进行开发的,在开发之前取得土地时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计学堂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哪些?

1、法定税项扣除。下列项目,准予纳税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即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具体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按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金额,据实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两项之和金额的5%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1)、(2)项规定的金额之和10%以内计算扣除;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由税务机关确认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及教育费附加;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是指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1)、(2)项即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成本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

2、代收费用扣除。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其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收入计税,并相应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3、地价款和税费扣除。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该项地价款的金额。

4、评估费用扣除。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所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据实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已经在上文介绍的很完整了。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大家想了解的关于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哪些?”就介绍到这里。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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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扣除项目都有哪些

    这个 有:土地取得成本/税金及附加(含印花税) 这两项的哦

  • 您好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有哪些?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即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但需注意,如果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B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计算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另外,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额。 此外,如果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2B(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B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如果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B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开发没有借款,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费”怎么计算,地+本,5%扣除,限额据实扣吗?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可以扣除的 税金有哪些 ,是税金及附加科目里面的都可以扣除吧?

    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包括与销售不动产有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纯土地,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扣除项目可以加计扣除20%吗?

    是的,放开企业可以加计扣除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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