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首次报考注会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6-11-29 17:43 来源:网友分享
824
应届毕业生首次报考注会注意事项有哪些

    问:应届毕业生首次报考注会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大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生预报名步骤与普通考生基本一致,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该文件主要是为证明是应届毕业生,但注会报名时未领毕业证的考生,承诺书中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大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毕业生承诺书必须要有所在学校管理学籍的部门盖章方可生效。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注会吗?

    你好,拿到毕业证了,是可以报名的 

  • 老师,报考注会,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吗?

    你好,如果拿到了毕业证,是可以的

  • 老师,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注会吗?注会四月初报名,那时我的毕业证还没下来呢,到时我可以报名吗?

    你好 可以的,但是报名前,你的毕业证要下来才行的

  • 本科应届毕业生 报考注会,已报名,资格审核状态显示未审核是正常的吗

    同学 会报名状态查询栏中,资格审核状态为“未审核”,考生不必担心,耐心等待一下;若资格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则表示没有达到考试条件: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 事业单位会计交接有哪些注意事项?

    行政单位会计怎样交接‍具体内容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章的第三节“会计工作交接”中有详细规定: 第二十七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九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十一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