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修订又变了,2026年1月1日实施后,5月份又出了补充细则,这次直接把征收率统一了。老会计拿以前的税率表来背,考试直接撞墙。变之前,增值税征收率有3%和5%两档,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劳务派遣都用5%。变之后,征收率全改成3%,5%彻底取消了。对普通会计最直接的影响是,考题里如果出现不动产租赁增值税计算,你再写5%就是错的。有人已经吃亏了,我群里一个考生上周末做模拟题,一道不动产租赁增值税计算题,他直接套5%征收率,算出来答案跟选项完全不搭,后来翻书才发现征收率改了。他当时就崩溃了,说‘我背了三个月的税率表,全废了’。不过说实话,这个政策初衷是好的,简化税制、降低税负,但落地执行可能还要一段磨合期,特别是建筑企业跨年度的老项目,是按新征收率还是老征收率,实操口径地方还不统一。至于电子税务局具体哪天切换到位,各地时间不一样,你关注自己省份的通知,我就不在这里列了。
数电票又升级了,这次连红字确认单的流程都改了。以前开发票红冲,如果是购买方未确认的情况,销售方得分两步走:先发确认申请,等购买方确认,然后才能开票。现在改成一键搞定,购买方直接在系统里发起红字确认单并确认,销售方跟着确认就能开票。考题里如果问‘购买方未确认发票时,红字确认单应如何操作’,答案从‘销售方发起、购买方确认’变成了‘购买方直接发起并确认’。有人按老方法答题,在模考里直接丢分。我有个学员,去年考过《经济法》,今年再考,复习时还拿着2024年的讲义背,结果模拟题一做,错了一半。他跑来问我‘老师,我背的都对啊,怎么答案不对?’,我说‘你背的是旧政,早改了’。他当时那个表情,想哭又想笑。等等,我刚才说的这个流程,其实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购买方是自然人,流程又不一样,自然人不能直接在系统里发起红字确认单,需要销售方发起。考试里一般考的是企业间的流程,所以你按‘购买方发起并确认’记就行,但实际工作中要区分。
金税四期又有了新动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更严了。以前企业花几百块钱买点办公用品,没发票打个收据也能入账,税务局查到了顶多调增。现在不行了,税务局的金税四期系统直接抓取企业利润表中的成本费用,跟发票平台比对,没有发票的支出自动标红。变之前,小额零星支出可以用收款凭证扣除。变之后,除了工资、折旧等内部凭证,其他支出必须要有合规发票或者财政票据。考试里,如果给你一张收据问能不能税前列支,答案变成‘不能’。有人已经吃亏了,一个企业会计按老习惯把一堆收据塞进成本,税务局一调数据,全部剔除,补税加滞纳金好几十万。他老板气得拍桌子,会计说‘以前都这样做的啊’,老板说‘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过说实话,这个政策初衷是好的,防止虚假列支、偷逃税款,但落地执行可能还要一段磨合期,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真实支出,确实拿不到发票,一刀切有点疼。后续可能会有补充办法,比如小额零星支出的标准再明确一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又变了,2025年底发文,2026年正式执行。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涨到20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也翻倍到2000元。变之前,一个月能扣1000,变之后扣2000。考试里,计算个税的时候,如果题目是2026年的业务,你还按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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