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增值税免税范围?

2019-03-19 21:4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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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增值税免税范围?

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1.凡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准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出口退税货物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内的货物.

②必须是报关离境并结汇的货物.

③在财务上必须是已作出口处理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出口货物才准予退税.否则不予办理退税.除此之外,大陆对出口退税货物的范围还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规定少数货物即使具备以上条件也不准给予退税.它们是: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天然牛黄、麝香、铜、铜合金、白金等).

第二,一些企业的货物不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是指;

①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②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③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

⑤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出口增值税免税范围?

增值税免征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以上是会计学堂小编整理的出口增值税免税范围?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你们看完后应该都有了自己的认知和理解.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会计干货,就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官网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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