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行为怎么进行财税处理?

2019-03-17 11: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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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那么视同销售行为怎么进行财税处理?会计学堂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视同销售行为怎么进行财税处理?

视同销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对于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往往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会计上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将发生的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例如企业将外购商品用于市场推广,直接计入销售(营业)费用,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另一种是会计上按视同销售处理.当业务发生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商品出库,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第一种账务处理,会计与税法上会产生差异.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在填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要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纳税人对视同销售如何在报表中填列产生了争议,有些纳税人认为,企业已经将外购的礼品支出计入了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在税前作了扣除,在填表时,作视同销售处理.那么,所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是否还要填写?如果填写视同销售成本,是否存在重复扣除的情况?

视同销售行为怎么进行财税处理?

如何暂估销售成本,会计分录怎么做?

暂估的可以根据采购合同估计成本

但是有些成本你应该知道啊,不可能都不知道吧

暂估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做红字冲回就可以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已经对有关的内容都有所了解了,那么小编关于问题"视同销售行为怎么进行财税处理?"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多位有经验的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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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像我房地产行业销售房子送家电,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怎么处理

    您好,视同销售。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家电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处理上什么时候应确认收入

    是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一般在会计上也不确认收入,比如以外购产品对外捐赠,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都视同销售

  • 经销商自用经销的产品,是不是视同销售,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公司是小规模。

    你好,这个是用在哪里的?

  • 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进行纳税调整。为什么企业用货物捐赠会被视同销售?

    企业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要视同销售缴纳 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用于对外捐赠的货物,无论是 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还是外购的货物在增值税上都要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 处理。

  • 所得税视同销售,账务上怎么处理,税法上怎么处理

    尊敬的学员您好!分情况,您可以参考以下处理。包括举例。 1.会计上规定应作销售收入的行为。 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例:A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产品分给B投资企业,该批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成本70000元;将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福利发给生产工人,该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元,成本8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利润117000 应付职工薪酬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8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8000 贷:库存商品78000 2.会计上不作销售收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视同销售处理。 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例:A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产品通过县政府无偿赠送给县一中,该批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成本70000元,当年度利润总额为50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0 贷:库存商品70000 税务处理: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7000(87000-500000×0.12)元,视同销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00元。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7000元。 3.会计上不作销售收入,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不作视同销售处理,不征企业所得税。 如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不在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部门使用,如企业所属幼儿园、食堂等。 例:A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本单位建筑工程,该铲车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成本60000元,将自产的一辆小客车用于本企业所属幼儿园,小客车不含税售价150000元,成本120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117000 固定资产——小客车175500 贷:库存商品——铲车100000 ——小客车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2500 4.会计上不作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增值税不视同销售处理。 如企业以加工修理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等。 例:A企业派技术人员到汽车维修中心无偿提供汽车维修,发生成本10000元,最近时期同类修理收费20000元。则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劳务成本10000 贷:原材料10000 借:销售费用10000 贷:劳务成本10000 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所得10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