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之间借款利息支出纳税调整怎么做?

2018-12-28 14:3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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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之间借款利息支出纳税调整怎么做?

为扩大经营规模,2008年一家大型工业制造企业向甲、乙、丙、丁4个非金融企业借款修建厂房.具体借款情况为:向甲借款1000万元,利率为6%,付利息60万元;向乙公司借款2000万元,利率为7%,付利息140万元;向丙公司借款3000万元,利率为5%,付利息为150万元;向丁借款5000万元,利率为8%,付利息40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

2008年该企业支付给4家关联方共计750万元,根据《》的规定,30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450万元计入在建工程.

该企业向4家借款交易中,只有向丁企业借款符合《国税发〔2009〕2号)规定的独立交易原则规定,其他3家不能提供资料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此外,该企业和甲、乙、丙、丁4家企业的适用税率分别是25%、25%、24%、15%和15%.

近日,该企业询问,2008年支付的关联方利息应如何在汇算清缴中进行?

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如果该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将不能作为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

关联方之间借款利息支出纳税调整怎么做?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年终按自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根据税法规定,乡镇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应缴纳所得税额中扣除10%作为补助社会性支出.计提"补助社会性支出"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交款--补助社会性支出

非乡镇企业不需要作该项会计处理.

4.缴纳年终汇算清应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其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所得税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联方之间借款利息支出纳税调整怎么做?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窗口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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