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多了款项对方退款要开红字发票吗?

2018-06-28 14:2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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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多了款项对方退款要开红字发票吗?从事财会方面工作的朋友一定对红字发票并不陌生,那么你们知道付多了款项之后,对方退款需不需要开红字发票呢?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学堂做了以下整理与分析,这就分享给大家.

付多了款项对方退款要开红字发票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相关案例:销售退货在会计上如何处理?一定要开红字发票吗?

有两种情况

付多了款项对方退款要开红字发票吗?

跨月,如果隔月退货的话,那么肯定要开红字发票的,否则不符合法规,审计的时候肯定会审出来的,很难解释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2.没跨月,但已入账并已抄税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

会计处理分录:

借:应收帐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金(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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