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代扣代缴水电费多扣了该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第二款“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其从事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项第十九条“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属于代收性质的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对于物业公司代扣代缴水电费多扣了的情况,可以这样做:

1、代收水电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水电费
2、代缴水电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水电费
贷:银行存款
看完了上述小编整理的文章,对于物业公司代扣代缴水电费多扣了的会计处理,相信您这下应该清楚了。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尽在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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