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的海运费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2019-07-09 15:4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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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海运费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这个会计内容小编也不是很了解,所以特地去咨询了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的答疑老师,以下是老师们的解答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支付的海运费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1)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工会经费2%,职工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2.5%.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业务招待费.

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扣除总额全年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

(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基本或补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可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7)固定资产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8)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金.

企业坏账准的提取比例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

(9)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

(10)资产损失

(11)汇兑损益

(12)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13)住房公积金

支付的海运费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比例标准是什么?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老税法对内、外资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限额扣除.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为加强管理,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经过小编的介绍支付的海运费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概念的话,可以详情来咨询会计学堂,我们将第一时间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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