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约定条款

2017-08-14 10:2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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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整理初级会计职称中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考生们多加练习,及时巩固,争取在2018初级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考点1】约定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

【难度】较难

【考频】

1.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不得约定

不满3个月

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得超过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无固定期限

【注意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注意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注意3】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有争议,勿深究)

(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条原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多选题】某公司拟与张某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关于该合同试用期约定的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不约定试用期

B.试用期1个月

C.试用期3个月

D.试用期6个月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可以不约定。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四个选项均符合规定。

【例题·判断题】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会计学堂温馨提示:在初级会计考试预习阶段,通过初级会计职称同步练习准确把握预习考点尤为关键,考生朋友们要多多练习,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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